根據《關于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大力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132號)、《關于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指導意見》(國土資發[2014]119號)、《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節約集約用地的意見》(蘇發[2014]6號)和《江蘇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建設項目節地評價規程(試行)>的通知》(蘇國土資發[2014]142號)等相關文件要求,需開展節地評價的建設項目包括:國家和江蘇省尚未頒布土地使用標準和建設標準,或者國家和江蘇省已經頒布土地使用標準和建設標準,但尚未涵蓋具體功能分區的建設項目(簡稱“無標準項目”);國家和江蘇省已經頒布土地使用標準和建設標準,但因安全生產、地形地貌、工藝技術等有特殊要求確需突破土地使用標準確定的規模和功能分區的建設項目(簡稱“突破標準項目”);用地規模較大(線性工程超過100公頃、塊狀工程超過30公頃)的建設項目。
按照《土地使用標準匯編》和《江蘇省建設用地指標(2018年版)》確定的建設用地標準,風電場工程110KV的升壓站基本用地定額標準為5300m2。江蘇嘉鑫洪澤區三河鎮風電項目位于平原地區,場區風向分布較分散,主要風向、風能分布均為NE~SSE,根據項目建設的實際需求,升壓站擬申請基本用地規模為6906m2,屬于“突破標準項目”。因此,需進行節地評價并組織專家論證。受項目建設單位淮安市洪澤區嘉鑫風電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和圖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組織開展本項目節地評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