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7]7 號)和《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全省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蘇發[2017]19 號)精神,**準確掌握我省開發區土地開發利用狀況,充分發揮評價考核機質的導向作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產出效益,推動我省開發區高質量發展,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 2018 年度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18〕38 號)(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江蘇省國土資源廳決定開展 2018 年度全省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并對工作做了詳細的部署。江蘇省國土資源廳、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江蘇省商務廳、南京海關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的通知》(蘇國土資發[2018]223 號),結合江蘇省實際工作需要,對全省開發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提出了具體貫徹落實意見及實施方案。
按照工作實施方案,鹽城市國土資源局鹽都區分局和鹽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積極組織了轄區內**開發區——鹽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土地集約利用評價工作,該項目由鹽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鹽城市國土資源局鹽都區分局和南京和圖地理信息技術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完成,具體項目實施由南京和圖地理信息技術工程有限公司承擔,并與2018年10順利完成相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