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發布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文件要求,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融合為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實現“多規合一”,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對各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為此,需要對現行《規劃》進行評估分析,為適應不同的實施環境和形式,并為利津縣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做好前置基礎工作。
本公司與南京大學、上海同濟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完成相關編制評審工作。在此合作中我公司受益良多,為公司后續的發展奠定基礎。
